三十歲之前,李烈「少年得志」。從小叛逆,喜歡背道而馳,從不管別人的看法;曾經想當記者,用無冕王之筆,揭發社會的不公不義。個性鮮明的她,在十八歲無心插柳踏入演藝圈,卻演了十二年「楚楚可憐、不知人間疾苦」的玉女。
三十二歲,她選擇遠離絢爛,赴大陸經營成衣生意,卻慘賠到一無所有。那是李烈人生的最低潮。但她生性樂觀,硬是將負面能量轉向,相信自己一定能走出一條路。
四十九歲,李烈終於找到人生下半場的著力點。她結合在商場打滾後的精明幹練,以及對電影市場的獨有嗅覺,為她人生第一部掛名製片的電影《冏男孩》,抵押千萬房子。沒有大卡司、又是新人導演,《冏男孩》卻創下三千六百萬票房。第二部《艋舺》更砸下七千萬,結果創造二億三千萬元的驚人票房。第三部《翻滾吧!阿信》取材宜蘭體操教練的真實故事,大家普遍看好賣座。「李烈」兩字似乎已經成為票房保證。
從不留照片的李烈,面對人生不拖泥帶水。往者已矣,未來不可知,她把握的就是當下。因為深知人生難測,李烈「做事沒有地圖、沒有目標和方向」。聽起來有點狂傲,卻是她經過生命大起大落後豁達和自信的體驗。
Q:你擔任製片的這三部電影,都和男孩、夢想、成長有關。這是巧合?還是有意的選擇?
A:是巧合,我從來沒有看過專為女孩寫的故事。這三個故事講的是人生不同階段、不同面向。《冏男孩》講的是童年記憶,兩個在社會邊緣、家庭破碎的男孩。那個故事打動我的原因是,它讓我想到小時候班上總有穿著比任何人都差、比較髒、行為與眾不同的孩子。但是那時候我們太小,不懂得去思考,他們外在顯現出來的東西可能跟家庭有關。所以,這部電影讓我想起童年碰到的那些孩子,他們也有他們的故事,只是我不知道。
《艋舺》是一個商業故事,具備所有商業電影的元素。做完《冏男孩》,我就覺得台灣需要一種簡單、容易跟觀眾溝通的商業電影,把觀眾重新找回來。做《艋舺》純粹看中這樣的元素。
《翻滾吧!阿信》是台灣第一部運動勵志類型的劇情片。我覺得很多台灣人處於茫然、未知、不確定的狀態,失業的人很多,很多人過得很不好。需要一個像「阿信」這樣熱血的東西,在逆境時給自己一個正向的方向,讓大家去拚搏的時候有一些力量。
Q:為什麼你到四十九歲,還「敢」重新開始扮演新的角色─擔任《冏男孩》製片?
A:我不是在衝動的狀況下做《冏男孩》的。我從四十歲走到幕後做電視,一直對台灣的影視產業很關注,我自己也一直在做功課,所以經過觀察,有嗅到一些趨勢。我年輕的時候,大家就在喊要復興台灣電影,談了二十年。但我想這產業不可能永遠壞下去,再加上我觀察到它的變化,做《冏男孩》時覺得好像時機到了,有新導演、票房回溫;雖然不是盲目去做,卻也莫名其妙成功了。當然有運氣成分在,得到很多幫助,但我感受到時機,因緣際會又碰到好劇本,有好導演去完成它。
畢竟我到這個年紀,判斷事情的景深是有的,不可能像年輕時那樣衝動。或許可以說剛開始是賭,但後面賭的成分就沒有那麼強了。製片,很重要的就是判斷力,我每天都在做決定,每個決定都取決於判斷力,不能光用賭的。如果沒有人生經驗,判斷力會弱很多。所以那些過去的人生經驗都很重要。
Q:談談你的成長過程中,有哪些很「敢」的經驗?
A:我從小就很叛逆,總喜歡做不一樣的事,大人叫我做什麼就偏不做,我喜歡背道而馳。這是我的個性。例如,颱風天自己跑出去玩,因為我喜歡淹水時走在水裡,當然被家人抓回來毒打一頓,但我照做。十八歲跑去演戲也是叛逆,我媽不讓我演,那個年代好人家的女兒怎麼可以去演戲呢?但後來真的走那條路她就接受啦。我父母就是這樣,他們知道強迫也沒有用,我要做的就一定要做。像我這樣的小孩,父母一定都很擔心。我媽是個很傳統、保守的台灣女性,非常疼我,年輕時沒感覺,但一定有影響我。我十九歲時父親就過世了,他比較開放,雖沒看過我演戲,但他喜歡看戲,所以贊成我演戲。
年輕時媽媽會唸我,希望我生小孩。年紀大了生不出來,就希望我領養一個,但後來看我的態度就不再逼我了。我弟妹更是沒有怨言的支持我。
Q:你曾經想做記者?
A:我從小文筆不錯,所以父親灌輸我適合做記者的概念。在我們那個年代,記者是很崇高的職業。無冕王,手上有一枝筆,可以寫盡社會上所有不公不義的事。那是我嚮往的,我可以揭發所有的壞事,可以接觸很多不同的人或故事,這些都很吸引我。我從小就很喜歡聽故事、很愛看書,也看了很多不屬於我年紀的書。只要有故事、有文字,我就會抓在手裡不放。我小學三年級就跟著爸爸看《傳記文學》、《中外雜誌》,因為裡面有很多人的故事,這跟我喜歡做電影有關,到現在我還是對人的故事有興趣,只是從文字轉換為影像。
小學時,一群同學到誰家玩,只要有書我就抓著不放了,不管其他同學在玩什麼,所以同學們知道,要跟李烈玩就不能有書。那時有個男生有全套的《亞森羅蘋》,我都跟他借,他就很驕傲,每次都用「不借你看」來威脅。我因為還沒看完,他又不借我,我一急,就用掃把打了他一頓。我從小就很「恰」,會跟男生打架,一直到現在還很兇。
Q:你的演藝生涯是無心插柳?
A:我從小也喜歡看電影,念世新時常蹺課去看電影,一天可以連趕三場,跟書一樣什麼都看。十八歲時在耕莘文教院演第一部舞台劇,內容是什麼都忘了,那個年代哪有什麼表演訓練?也許我有表演天分,雖然從小沒有上台表演過,但一演就被當時的導播黃以功看上,就開始去演電視劇。那時年紀太小,對表演完全沒有概念,懞懵懂懂、糊裡糊塗的就去演了。
剛開始演戲時年輕、很新鮮,接觸的人、工作方式都是新的。我跨越瓊瑤的年代,那個年代的玉女都要楚楚可憐、不知人間疾苦。你好像機器一樣,每天做一樣的事,雖然演不同的劇,但表演方式是一樣的。你不用思考,只要靠經驗去表演,就像工廠的流水線。當演員的工作已經不好玩、沒有樂趣了,因為找不到任何刺激我、讓我興奮的元素,就覺得很沉悶。主要也是演太久了,我總共演了十二年。
Q:為什麼你在很紅的時候,卻銷聲匿跡、跑到大陸去?
A:那時我只是對表演工作厭煩、想要逃避,剛好眼前出現一個機會,就像在大海裡抓到一根浮木,就跳上去了。去大陸做成衣生意,並不是跟著自己的感覺走,純粹是逃避。五年後,生意失敗,全部的錢都丟在裡面,一毛錢都拿不回來,我就離開了。如果你花了所有精力、所有金錢,但最後一無所有,你會是什麼狀況?回來之後,我把自己封閉起來,那種狀況沒有人可以幫,所有的滋味只能自己去品嘗,沒人能懂。那時候三十五、六歲,還年輕,我想,有手有腳怕什麼?一定可以找到一條路。
人生就是要往前走,除非你不活了,否則一定要再站起來,那是生命的必然性。在我生命最壞時,所有朋友都給了最大的支持。我天生比較樂觀,所有碰到的挫折都當成人生的功課,每次失敗我都去思考,可以從教訓中學到什麼。當下我當然不會說,「沒關係,明天太陽照樣升起。」因為所有負面東西都自己要去消化,隨著時間淡去。
Q:你曾經大起大落,目前的人生態度是什麼?
A:我做事情從來沒有地圖,沒有目標和方向,你不知道人生會把你帶到哪裡去。對我來說,今天最重要,每分每秒都要做。我目前有什麼期待?就是不要一直說,就去做吧。我一向都是這樣。
我從不留照片,沒有這個習慣,我不覺得照片那麼重要,該記得的東西就會記得。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,未來我看不見,所以當下最重要,每個當下能做多少儘量去做,起碼有天眼睛閉起來時,你不會後悔。
好友羅曼菲過世,讓我更堅持「重視當下」的想法。生命很短促,不知何時會結束,最重要的是過程,不是結果。結果,我不見得看得見。很多重要作家、藝術家都是死後作品才被看見。所以,我經歷過什麼,過程精不精采,比最後結果更重要。人家說蓋棺論定,但我不希望死了才由別人來論定我。我要活著的時候,自己就可以評判自己。我做為一個人,活得很值得。
我是一個滿有安全感的人,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、是什麼樣的人,不會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。而只要去做,成績一定看得見。即使不對的方向,總有一天會走出一條該有的路。而且,什麼才叫對或錯?我做《冏男孩》時,大家都覺得是錯的,沒有大卡司。做《艋舺》時也是,台灣沒人花七千萬元去拍一部電影,每個人都覺得我和豆導(鈕承澤)瘋了,沒人看好。現在因為成功,大家覺得很厲害,當初可是承受好多嘲笑、謾罵,覺得我們不自量力。我的判斷力,是用人生去累積、用努力去換來的。
每件事都有天時地利人和。我之所以能全心全力投入工作,是因為我不是職業婦女,沒有家庭、丈夫、小孩。每個人都有他的位置,以及在那個位置上的價值。在自己位置上把功能發揮到最大,比較重要。
年輕時當然想過要有小孩,但這就是命運,也因為沒有孩子,人生的路就走得不一樣。我在工作裡帶一堆小孩,每個演員、工作人員都是我的小孩,老天是不是懲罰我沒有小孩?所以要帶一堆小孩,替他們操心,去帶他們。
人生是公平的。
李烈 小檔案
1958年生
學歷:世界新聞專科學校(今世新大學前身)畢業
現任:影一製作所有限公司負責人
演出代表作品:電視劇《一剪梅》、《天長地久》、《又見夕陽紅》等;電影《早安台北》、《小城故事》、《你那好冷的小手》、《海灘的一天》等十數部
製片代表作品:《冏男孩》、《艋舺》、《翻滾吧!阿信》
作者:賓靜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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